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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

文章来源:本站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22-04-18 16:37:15

一、评审范围

1、我市企事业单位(非公有制经济组织)在职在岗且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;
2、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,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:1比例申报。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,可以提前使用;
3、申报当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;

二、学历资历要求
1、博士学位,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;
2、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,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;
3、后取本科学历,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,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;
4、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,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;
6、在县以下(含县级)基层单位工作,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,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;
7、在县以下(含县级)基层单位工作,后取中专学历,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,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;

三、科研、业绩条件

 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,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以上;

1、聘任工程师期间,发表专业论文3篇(其中排一作者不少于2篇,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、专项工作总结、工程方案、设计文件等替代);

2、获得国加级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进步奖;或者省级自然科学、技术发明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。

3、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;或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;
4、承担过国加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加重点科研项目,提供证明材料;
5、完成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,或者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市级科研项目,并提供证明材料;
6、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、建设、生产、技术改造项目,通过项目验收;
7、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、成果产业化,产品研发、应用等项目,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、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、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;
8、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、设计制造、安装或调试工作,取得显著成效。
9、编制过国加、省级、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、技术规范,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,提供证明材料;
10、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,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,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;
11、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,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,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,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。
12、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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