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
文章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2-04-08 16:42:48
一、评审范围
1、档案在我中心代理,并在陕西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、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。
2、评审专业领域:机械、电气、能源动力、建设、土木、水利、测绘、化工、地质、交通运输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、环境。
二、学历要求
技术员要求:
1、后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;
2、后取大专、中专学历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;
3、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。
助理工程师要求
1、非全日制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,或第二学士学位;
2、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;
3、非全日制大专学历,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,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;
4、中专学历,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;
5、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。
三、继续教育
毕业时间大于五年的,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,毕业时间小于五年的,提供毕业次年至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,其中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,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。
四、报送材料
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A4纸双面打印)1份;
2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;
3、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1份;
4、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;
5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;
6、低一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;
7、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;
8、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;
9、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1份;
10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;
11、其他资料: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、论文论著、专利证书、成果证书及经济、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
12、电子版两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1张。
上述申报材料由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,评审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订附目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