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: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
文章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1-12-18 17:40:24
一、评审(评价)原则
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,要遵循以德为先、客观科学、专业一致、自愿申报的原则。
(一)以德为先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、生产操作规程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。对伪造学历、资历、业绩材料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黑名单,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(二)客观科学。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,须符合国家和本省工程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,对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考试不作要求,可用技术总结、操作手册等替代论文论著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须按照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条件程序及要求进行。
(三)专业一致。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格,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(工种)专业相同或相近。si xin常老师
(四)自愿申报。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,自愿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和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称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。
二、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
(一)参评范围。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,应为在建筑、机电、电子、水利水电、交通运输、煤炭(矿山)、环境保护、食品药品、石油化工、冶金、地质勘查、林业、国土、农业、水产、纺织、轻工、测绘地理信息、粮食、建材等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,从事技术技能工作,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,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,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。
(二)评审条件。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;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;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。
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ji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li申报评审相应专业ye职称。
(三)评审标准。突出高技能人才工作特点,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审的首位,引导技能人才爱岗敬业,弘扬工匠精神。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价为重点,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、解决生产难题、完成工作任务、参与技术改造革新、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,把技能技艺、工作实绩、生产效率、产品质量、技术和专li发明、科研成果、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。改变唯身fen、唯论文等倾向,不得将身fen、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作为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。
(四)破格申报条件。对不具备规定学li、资历或职业资格、技能等级,但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、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、为国jia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,可破格申报技术职称。
“中华技能大奖”获得者、全技术能手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、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带头人、省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、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。三秦工匠、陕西省首席技师、陕西省技术能手、世界技能大赛银牌、铜牌和优胜选手可破格申报工程师。
(五)待遇落实。机关事业单位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,可保持原有聘任渠道不变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。鼓励企业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、岗位聘任、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,与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对待。
三、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
(一) 参评范围。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,且已取得相应级别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;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教师。
(二)首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(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下同)。专业技术人才在技能岗位工作,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(工种)的职业技能评价。取得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称,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,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(工种)的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,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(三)晋级评价。工程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(工种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,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现从事职业(工种)晋级评价。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(工种)高ji工1年后,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,可申报技师考评;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(工种)技师1年后,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ji技师申报条件的,可申报高ji技师考评。
(四)评价要求。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工程技术人才,应注重技能考核。对具有所申报职业(专业)或相关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的,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。